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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员办组织签订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及承诺书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根据中纪委和财政部党组、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北京专员办于近期组织党员、干部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及承诺书,进一步织密了廉政篱笆。

一、层层传导,逐级落实

在《中共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印发后,为进一步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新一届办领导班子的要求,办主要负责人与各支部书记签订了《北京专员办2015年度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其他党员、干部职工签订了《北京专员办2015年度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的局面,体现了廉政建设抓“严”、抓“实”的要求。

二、全员签订,强化责任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及承诺书的签订涉及到全办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通过将廉政建设的要求细化落实到纸面,并经每个人签字确认,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廉政意识。特别是各支部书记在全办党员、干部面前与办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既是一次郑重的仪式,也是一次严肃的责任背书和庄严的廉政宣誓,强化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三、全面约束,明确要求

在办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各支部书记签订的《北京专员办2015年度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中,明确了处室负责人需承担的反腐倡廉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要求、2015年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同时也进一步强调了出现违反廉政纪律问题的责任追究措施。在党员、干部签订的《北京专员办2015年度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承诺书》中,结合专员办工作实际,明确了需遵守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守纪律讲规矩的具体要求。通过责任状和承诺书,将需要履行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进行了具体化、明晰化,从而更具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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